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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 《菏泽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力解“马路拉链”问题_要闻_大众网
来源:华体会在线登录    发布时间:2024-09-11 19:04:39

  《菏泽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就《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城市建设中,“马路拉链”问题时有发生,不仅影响交通出行,带来安全风险隐患,而且造成经济损失、资源浪费,破坏城市形象,《条例》在道路开挖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一是规划先行。地下管线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地下管线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二是同步建设。地下管线应当与道路、桥梁、隧道等主体工程同步建设。三是禁止随意开挖。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五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三年内,不得开挖建设地下管线。这将有很大成效避免了道路建成后,再次开挖,导致马路拉链情况的出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清晖回答称。

  《条例》对地下管理工作从规划、建设到运行等各个管理环节进行了明确,市司法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潘守康表示,《条例》明白准确地提出了“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下管线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建立地下管线综合协调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无序开挖,在管线实施过程中,从规划、建设到运行等各个管理环节都在条款中予以明确,规定了提前查询现状管线、开工前放验线、施工中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竣工验收等具体措施,实现无缝隙衔接管理,对建设后管线提出依法归档、信息共享的管理要求,让地下管线管理工作实现全生命周期的全方位监管和信息实时跟踪。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爱国对目前菏泽市地下管线信息化建设的情况做了介绍,他说,2017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2006年建立的地下管线信息管理平台做提升改造,开发了管线数据管理子系统、管线个子系统,并完成重点区域三维建模。并在2018年建成了菏泽市地下管线系统管理系统,为菏泽市的管网规划、市区管网改造、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规划建设、城市安全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根据《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建设总体方案》等文件要求,充分运用前期地下管线普查成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并且开展了市建成区250平方千米地下空间及市政基础设施普查,以菏泽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系统平台为基底,升级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重点设计打造数治驾驶舱子系统、数据查询分析子系统、数据更新维护子系统、数据分发子系统、隐患排查子系统等五个子系统,健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提高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效率,减少安全隐患及事故,提升城市安全韧性。目前,已完成资料收集和管线补测,并完成了地上地下实景三维模型的初步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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