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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赞同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安排拟定的《通用标准汉字表》,现予发布。《通用标准汉字表》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习惯新形势下社会各范畴汉字运用需求的重要汉字标准。拟定和施行《通用标准汉字表》,对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和文化教育事业开展具有极端重大意义。《通用标准汉字表》发布后,社会一般运用范畴的汉字运用应以《通用标准汉字表》为准,原有相关字表停止运用。
阐明·····························(7)
附件:1.标准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