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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作出金环(义)罚[2022]119号处分决定书。义乌政府门户网站官网载明:义乌恒祥拉链有限公司因涉嫌需求配套建造的环境保护设备未经检验即投入生产运用,根据《建造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处分款25万元。
义乌恒祥拉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08月21日,注册地坐落浙江省义乌市义南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郑志恒。(记者高允楼)